一、洽谈业务
1、了解情况,对委托项目进行评估。
2、接受委托,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,选派审核人员。
3、向客户提交所需资料清单,接受审核资料(包括招标文件、图纸答疑、图纸、图纸变更、报审预算和结算、工程签证、工程合同、现场施工记录等),接收后对资料进行登记,并查对资料进行登记,并查对资料是否齐全,整理归纳分类资料。
4、制定审核计划。
二、实施阶段
1、按审核计划实施审核程序,并控制审核进度。
2、向部门主任汇报初审结果对争议问题拟定对策及处理方案。
3、与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共同核对初审结果。
4、各审核人校对,项目负责人对工作底稿进行一般复核、校对,并汇总出具审核结果。
5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参与人与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交换意见,并对审核结果进行签字、盖章。
6、造价工程师、部门主任、主管所长、技术总监复审。
7、公司领导签发审核报告,按工作程序出具正式审核报告。
8、若有重大未决事项,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。
9、部门主任、主管所长就重大事项签注意见。
10、召开重大事项研究会,确定应对措施。
三、资料整理归档阶段
1、按规定安排,整理工作底稿。
2、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复核签字。
3、归档。
4、征询客户反馈意见,归还委托方提交的资料。 |